曾建勋.借鉴公共借阅权理论 亟需创新版权补偿金制度[J].数字图书馆论坛,2022,(1):1 |
借鉴公共借阅权理论 亟需创新版权补偿金制度 |
Draw Lessons from the Theory of Public Lending Right, Innovation of Copyright Compensation System is Urgently Need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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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一篇《知网擅录九旬教授100多篇论文赔偿70多万》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件虽然发生在作者与数据库商之间,但由于图书馆出借或原文传递,发挥了第三方公益性服务功能,自然成为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如何规范作者与图书馆公益服务之间的关系,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诚然,作者享有著作权,理应维护自身版权利益,得到相应的报酬,体现知识创造的价值。但是,作者发表的作品也属于公众所需要享有的公共知识,公众在科研学习教学过程中理应可以进行合理利用。为此,如何平衡作者私权和大众公权之间的关系,如何保障公众合法使用,借鉴版权补偿金实践经验,弥补读者获取文献对作者版权的利益损失,可能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思路。
公共借阅权,即作者因图书馆等公益机构的免费借阅或以其他方式被利用而获得报酬的权利,以补偿作者的损失。公共借阅权的保障主要通过版权补偿金实现,其不同于稿酬和版税,通行做法是政府相关部门在固定周期内准备一定财政补偿金,按照补偿金总额、作品被公众借阅频次、作品类型等对申请版权补偿作者进行统一分配,以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作者的版权利益得到合理保护,使版权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公共借阅权、版权补偿金制度产生于德国,目前法国、英国、美国、西班牙、丹麦、奥地利、瑞典、日本等国家都建立这项制度,正日益成为当今国际版权立法的趋势。
我国也应该基于保障公民科学文化权力的视角,建立公共借阅权、版权补偿金制度,由政府相关部门每年安排版权补偿金预算,在图书馆提供全文借阅过程中,实施补偿金制度,建立维系借阅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机制,使权利人利益与公众利益达到平衡,更好地促进图书馆数字阅读服务的开展。
从国际经验看,版权补偿金制度实施依赖于健全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要进行大规模、多权利、多作品类型的作者授权,谈何容易。这就需要在国家版权部门大力支持下,推进公共借阅权、版权补偿金制度立法,需要相关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专门的版权补偿金预算,需要加强公共借阅权、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宣贯,赢得版权人、社会公众对这项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图书馆界应联合建立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也可以推举一个机构,如行业协会、学会,赋予其版权集体管理职能,一方面细化版权补偿金计算方法,如按原文传递量/借阅量,通过图书馆统计、平台统计,完善补偿金的分配制度,规定补偿金的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推进补偿金在各类型贡献者中的公平分配;另一方面强化科技类电子文献作品的大众借阅与权利人利益保护的理论创新,建立起公共阅读事业的良好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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